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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副主任吴庚祐就《教育法(修订草案)》接受南京电视台采访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作者:法制办公室  点击:

12月1日,我校法制办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吴庚祐接受南京电视台采访,围绕《教育法》(修订草案)中出现的新变化,畅谈了“明确教育惩戒权”、“明确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定位”等亮点条文将会带来的教师整体素质提升、队伍结构合理、培养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权益保障强化现实意义。

吴庚祐副主任认为,教育惩戒问题一直是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部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确实存在不敢管学生、不愿管学生和不会管学生的现象,以致于部分违规违纪学生因为得不到及时管理而无法引以为戒、无法认识错误、无法改正错误,甚至于还会出现程度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教师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在效力位阶上仅低于宪法通过《教师法》来明确教师惩戒权,将教师惩戒权纳入法治轨道,就可以让教师可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和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职责与使命。

另外,《修订草案》对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奖惩和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教师队伍的职业吸引力会持续增强。明确教师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定位,教师待遇福利会提高,教师整体社会地位会明显提升,教师会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的局面也会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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