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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15-04-22

  • 本校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遵守学术委员会章程,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能按时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四)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构成: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南京财经大学章程》、《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学术委员会由29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各学院(部)学术委员会至少产生1名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校学术委员会推选程序和产生办法:

    (一)按照学术委员任职条件和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表),由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各学院候选人名额按教授人数多少分配。

    各学院(部)推荐的人选必须为院(部)学术委员会成员,其中,院(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应作为候选人推荐。

    (二)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委员推荐上报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三)召开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校长办公会建议名单,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学术委员会主任提名,表决通过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本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二)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三)本校各部门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于4月24日17:0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陈琢,联系电话:86718650,邮箱:chenzhuo@njue.edu.cn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京财经大学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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