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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陈章龙为我校中层正职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1日  作者:  点击:

发布时间:2014-10-21

  • 10月20日下午,我校第四期中层正职培训班专题辅导会在仙林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校党委书记陈章龙作题为“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辅导报告。专题辅导会由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民主持。全体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听取报告。

    陈章龙书记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看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要义以及几种权力关系、落实共同负责制对学院领导班子的要求等三个方面作深刻阐述。

    陈章龙书记指出,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全面落实大学作为办学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力和责任的一种管理制度。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决定了我国大学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实际决定了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中国特色”,即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是社会主义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单元,是与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呼应的体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陈章龙书记强调,学院党政共同负责是“党政配合”,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共同负责,本质是集体领导,重点是决策上的共同负责。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需要处理好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这四种权力。学院党委作为学院的政治核心,除了与行政一起共同决策、共同负责之外,有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以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的权力;学院行政班子是院系的行政核心,除了与党委一起共同决策、共同负责之外,对日常行政事务具有决策、处理、控制的权力;学术性组织为学院有关重大事项提供咨询、进行审议;二级教代会主要履行监督和评议职责。

    陈章龙书记指出,在实施党政共同负责制过程中,必须以民主集中为原则,以分工合作为基础,以党政联席会议为载体,处理好“政治核心”与“行政中心”的关系,处理好书记与院长之间的关系。学院党委书记是办院方向的把关人、班子建设的责任人、内外关系的协调人、发展氛围的营造人、师生员工的贴心人,重点抓发展、抓班子、抓党建、抓文化、抓稳定。学院院长是变革的设计者、职能部门的“大干事”、学院的“公关者”,重点抓发展目标、抓内涵建设、抓队伍建设、抓国际交流、抓社会资源。

    陈章龙书记最后指出,此次专题辅导会的目的是让大家正确认识党政共同负责制,认清自己在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中所处的地位和应起的作用,认清自己在学院改革发展中的职责和使命。他希望全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进一步坚持完善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提高学院的管理工作效能,推进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富民在总结会议时要求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陈章龙书记的讲话精神,强化对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认识,增进学院党政领导间的团结协作,不断优化各单位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为探索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我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和办学模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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