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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权利范式研究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作者:龚莉红  点击:

发布时间:2014-10-22

  • 高校“学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及权利范式研究

    孔令强(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福州350007)

    选自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摘要:高校“学部制”是我国高等教育近些年来的一个新的改革方向,有人称之为高校“大部制”改革。伴随着部分“985”高校的试点改革,高校“学部制”改革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学部制”改革的权利分配关系中,学校、学部、学院、系之间如何分配权利和义务作为最核心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于传统的组织管理理论,本文对学部制的改革内容及权利分配做出分析,为学部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高等学校;学部制;权利分配

    1“学部制”改革的研究背景

    “学部制”这一名称最早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主要是指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大师聚集在一起,实施教学与研究的专门机构,并一度在欧洲各国大学颇为盛行。在我国,对学部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是指清末掌管全国学务的官署,民国以后改为教育部;二是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按学科领域设置的机构,由若干院士组成,院士由院内外著名科学家和领域内的高端学者担任。学部制是超越学院层次的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一种开放式跨学科组织。其基本形式是:在综合性大学里,学科相近的不同学院被整合在一起,形成“学部”,即院务会议领导下的学术指导、科研组织和协调机构。无论从起源看还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学部制的侧重点都在于学,总体目的是为科研和学习而设。学部制这种跨学科的高校组织形式在科技进步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纵观现今的世界一流高校,几乎都有学部制的身影,在美国和日本尤为明显。我国进入新世纪,更加注重科技强国。一方面,国家通过科教兴国战略鼓励引导科技发展,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需要教育的改革和进步。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承担着三大使命: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进行学部制改革正是伴随着社会对高校的期望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对于高校而言,现有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弊端重重,长期的改革停滞形成了“马太效应”,越不改革问题越突出,这已经成为高校发展的一个瓶颈。例如,院系之间设壁垒,沟通不畅,相互隔离等等问题非常突出,学院或者学系之间疏于交流,“各家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学术跨学科发展。近年来我国的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科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学部制改革也是重要的措施之一。自从北京大学2000年成立5个学部以来,中国的高校就掀起了一场学部制改革的浪潮,到目前为止,已有15所高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学部制改革且主要是“985”、“211”高校。

    2“学部制”改革的内容透析及其必要性

    目前各高校的学部制改革情况主要分为三大类:“虚体”型学部、“实体”型学部、“虚实结合”型学部。“虚体”型学部目前居多,此种学部成立的目的主要是协调学科发展,统筹学科建设和处理学术性事务,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学部主任只负责召集学部会议等学术活动。“实体”型学部作为学院和学校的中间单位直接对学校负责,统筹相关学院全面工作,设部长、书记、副书记等。“虚实结合”型学部不仅具有跨学院的学术管理职权,还具有一定的跨学院事务协调职能。学部制改革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跨学院、跨学科交流问题,学部制改革的紧迫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解决学科分割问题高等学校经历了分分合合的历史进程,形成了以校、院为

    主的二级管理体制。原有的“系”升格为学院,虽然强化了专业领域的地位,加深了该学科的深入研究,但是却导致了另一个极端。学部制作为新的组织机构,是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学科布局、强化优势学科群和优势专业群建设的机构,是超越学院层次的更高起点、更高要求的开放式跨学科组织形态,把近似的学科整合在一起,形成学科的横向交叉,促进了学科之间的交流,解决了学科分割问题。

    2.2激发基层学术潜力

    高校作为综合性的学术单位,是由最基层的各个教师、科研单位组成,这也是高校的重要学术支撑体。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学部制,学部制改革的重心都是把学术权利单独分开管理,减少行政权力的干预,让学术权力成为一个个体,给学术发展提供更加充分的空间,这无疑大大增强了学术探讨的自由度。对于基层构成的教师及其研究人员,学部制也让处于学术相对弱势的他们能放开手脚进行科研。同时也使原有学科在保持传统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竞争力,有利于构筑学术创新大平台,建设创新的科研团队,以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的重大需求。

    2.3提升高校学术权力

    学部制的学术委员会是最为核心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联系和组织专家学者,提出发展规划和学术方向,制定学术标准,进行学术评审,培育研究课题,指导课题研究,提供专家咨询,检查评估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等。[2]无论是上述提到的三种学部制类型的哪一种,学术委员会都是单独存在的,虽然现有规则制度规定学部没有行政级别,但处于关键部位的学部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仍然能发挥强大的影响力。

    2.4有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

    学部把相近的学科院系整合为一个整体,更加有利于学科培养宽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教师和学生可以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使学术研究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一方面方便师生的科研工作,另一方面易出现创新成果。

    3学部制“争权”与“放权”的辩证关系

    权利分配是学部制改革中不可回避的一个核心问题,权利的科学合理分配是学部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思想,学部制改革不仅仅是单纯的学校放权或者是学部和学院争权问题。在学校、学部、学院以及系的四级权利关系问题上,需要慎重抉择。理性的权利分配关系对于组织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权利框架的形成是组织健康运行地有利支撑。锥形结构图和扁平化结构图对于组织的影响截然不同,具体关系表现如图1:

    图1扁平化组织结构图

    图1是一种典型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图,层级少,管理简单,没有科层官僚制的种种繁杂。管理幅度较大,由于层次少,信息的传递速度快,从而可以使高层尽快地发现信息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同时由于信息传递的层级少,信息的失真程度就小,也就会减弱所谓的“信息链传递现象”,较大的管理幅度也使得组织管理不过于死板,下属的灵活性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

    图2锥形结构图 图3学校和学部及下属学院等组织关系结构

    图注:以上组织结构图均来源于网络

    图2则是经典的锥形结构图,从最高级别的正校级层次到最底层的科员层级和教授、教师层级有7层之多。锥形结构管理幅度较小,从而形成管理层次较多的高、尖、细的金字塔形态。过多的管理层次不仅影响了信息从基层传递到高层的速度,而且由于经过的层次过多,且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失真,往往使控制工作更加复杂。

    从锥形结构图和扁平化结构图的辩证关系给我们的启示来看,放权和分权的尺度要掌握适当。图3是学校和学部及下属学院等组织关系结构图,从管理学角度来看这是科学的结构,让学部和学院形成一种平衡关系。如果学部完全成为另外一个权利机构,就完全替代了学院的行政职能,这无疑是对本来就积弊重重的高校行政机构改革增添苦恼。因此,“虚实结合”性质的学部结构才是值得提倡的,学部只分管学术职权,不甘于日常行政事务,如遇大型事务,可作为政策咨询机构参与其中,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互不干预,和谐运行。学部制的出现要避免出现层级增加的情况,要严格控制幅度和权限。推行学部化的目的就是要实现避免大学行政化,实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分离,时刻把握学部是一个学术机构,为了实现学术交叉和科研进步。在学院和校长层级设立学部虽然是多了一个“高级别”机构,但绝不能成为一个“权力”机构,不能仅仅成为一个行政权力机构。学部同时也是大学组织机构的创新之举,从现有阶段看,其组织结构和功能尚未成型化,因此这也需要对学部和上下级机构的权利分配重新定位,为学部制的功能正常发挥创造一个适合的结构环境。

    4权利分配的多维思考

    学部制形成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作为一个新的事物,我们要明确学部制实施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围绕学科前沿和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基层学术组织创新为牵引,大力加强和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协调和组织跨学科队伍建设,全面谋划和搭建跨学科创新平台,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办学水平,实现发展目标。学部制是进行学术分类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要把学部制看做是对现代大学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对此,我们要冷静地认识到以下几点。

    4.1学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

    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迅猛,“知识时代”已经到来,高校作为高端知识的载体必须进行适应时代的改革。从理论层次上看,科研成果的取得越来越需要多学科知识的交叉和融合,需要跨学科人才的共同协作。从现实层面来看,社会的快速发展也越来越需要复合型人才。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成就,这和人才的培养是离不开的,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大批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支撑。传统的单一结构人才不能再满足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学部制的应运而生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正面回应,是大势所趋。

    4.2学部制不等于“教授治学”

    “教授治学”的提出是基于学术权力的独立而言。教授治学作为学术管理的传统,始于中世纪大学,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教授治学”这一概念范畴中,“教授”指代的是治学群体,已突破了职称的狭义理解;属于该群体的未必就是教授职称,而一些不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则可能被纳入该群体中。“教授治学”的范围主要在于学科、学术和教学,只有从思想上达到了极高的学术品质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教授,教授对于学校的整个管理又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涵义。例如,北京大学曾经有过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学校事务,而校长无实权。学部制重在组织形式上的局部改变,充其量只能说是“教授治学”的组成部分,不能混淆。

    4.3学部制改革不是行政权力的又一轮集中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分开是学部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学部制不是为了替代学院的行政权力而产生的,并且学部也不会剥夺学院的主要行政职权。在现实操作中,学部主要在各学院的学术事务中发挥着强大影响力,对于行政权力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具有协调和监督功能。行政权力仍然由学院各机构承担,学部则集中主要精力搞好科研和学术事务。

    4.4学部制改革要懂得把握度

    自从北京大学2000年开始进行学部制改革以来,国内多所高校陆陆续续组建学部以跟随社会发展需要。但是是否所有高校都应进行学部改革需要慎重评估,否则就会造成畸形发展。如今各高校都趋向于改组为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越来越齐全,院系也越来越多,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进行学部制改革。只有在该学科发展基本饱和的情况下,有学科整合需求的前提下的学部制改革才有现实意义,不能只单单追求形式上的学部制改革,人云亦云,要懂得把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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