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订工作起草小组组织召开立法审读会。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农业农村厅规划处、法规处、我校法制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起草小组有关同志就《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前期起草、调研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以中共江苏省纪委办公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公江苏省委宣传部等24个省级政府部门及苏州市、无锡市等10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书面意见为基础,围绕条文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用语逻辑性、准确性,内容与章节匹配度、文字精炼度等方面仔细研判,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据悉,《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旨在填补省内乡村振兴方面的立法空白,出台后将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富成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下一步,工作小组将加快修订工作进度,推动《条例》尽快颁布实施。